探讨|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当场办结的注意事项

Connor 币安交易所 2022-10-24 84 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办事便利程度有着更高的需求,对不动产登记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推行 “不动产登记当场办结”,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有效提升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实际工作中,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窗口的高频业务,窗口容易出现排长队现象。存量房买卖全流程包含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房地产调控、税费申报征收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环环相扣,一个环节阻滞就会影响整个流程运转,导致群众办事体验不佳。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当场办结方式进行了调查研究,以期在确保登记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改造存量房买卖业务流程。

服务便捷化,推行“综窗”改革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存量房买卖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设立“协同联动、流程驱动、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以税务部门为例,梳理相关要点如下:

充分利用平台功能。结合办事流程,将各部门的受理环节模块化集成组装,建立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平台确保数据信息的畅通流动,实现有机衔接,促成存量房买卖“一窗办理”流程运转。

推行综合受理服务。加强协同联动,推行综合受理,不动产登记及税费申报等所需的材料核对、信息录入在受理岗位合并设置,各部门做好业务培训及监督指导工作,确保受理工作便捷高效。

打通数据壁垒。优化整合存量房买卖全流程所需填报信息,企业、群众在通过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一并填报登记、交易、房地产调控、税费申报所需信息。

深化信息共享机制。综合窗口受理申请后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税所需的填报信息及房产数据,税务部门利用推送取得信息数据开展评税征税工作,待当事人完税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完税结果。

通过以上措施推行 “综窗”改革,有助于实现“一件事,进一门,取一号,跑一趟”完成存量房买卖全流程、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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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标准化,编制材料清单

编制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存量房买卖各部门应协调编制存量房买卖申请材料目录清单,未纳入目录清单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环节因办事需要,有法律法规、文件依据的,纳入申请材料目录清单;没有法律法规、文件依据,或不属于办事需要的,不得纳入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存量房买卖流程内产生的审查结果及报告,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可以共享取得的信息和电子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推进申请材料数字化。应促进电子证照调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在存量房买卖流程中的应用,结合共享取得的信息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实现“能享尽享”,以达到少提交、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目标。

实现精准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进一步梳理审核要点和注意事项,编制业务审查规范。审核人员按照业务审查规范开展业务,提高登记业务审核质效,确保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统一审核尺度、统一审核标准的“无差别”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服务。

操作信息化,提高审核效率

审核要点应包括以下方面:申请登记的义务人身份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属人数据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信息、土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数据一致;审核后不动产单元没有办理新的查封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和业务标签;除办理注销登记外,审核时不动产单元上已经设立的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和业务标签未发生变化;税务部门回传的完税结果准确无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税务部门回传的土地出让金缴纳结果准确无误。

运用信息化手段,可减少人工审查核验材料及信息调取步骤,缩短审核用时,提高业务审核效率。

流程规范化,推进无纸化办理

可结合工作需求和场所实际,在办事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功能区,做好综合窗口布局并合理配备后台审核岗位。同时梳理优化存量房买卖流程,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行审核、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

受理申请。买卖双方可自行到不动产登记功能区或房屋中介机构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签订合同后到综合窗口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暂时无法通过共享取得,仍需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的,由受理人员将纸质材料扫描后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与通过共享取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打包一并作为申请材料。受理人员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清单核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流转进入后续环节。

分发材料。受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可按联动机制将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自动分发至不动产登记审核岗位,将税费申报需要的申请材料及房产数据自动分发至税务部门征税核税岗位。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在后台并行审核。

审查。审核人员按照业务审查规范对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将业务前传至等待完税结果环节。

在等待完税结果环节,业务系统锁定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和业务审核信息。待业务系统接收税务部门反馈的完税结果后,即时开展辅助核验审批。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要求的,将业务回传至审核岗位并反馈辅助审核判断结果,同时通过信息提示审核人员即时开展人工审查。审核人员审查辅助审核判断结果,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在此过程中,通过梳理优化业务流程,采取线下受理、网上审核的工作方式,可实现存量房买卖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通过“服务便捷化、审核标准化、操作信息化、流程规范化”的优化改造,可使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审查更加高效精准,登记效率提高、办理时限缩短,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当场办结率进一步提升。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中国不动产》2022年第9期

i自然全媒体

编辑:黄俊飞 高荣唱

供图:黄俊飞

初审:郑雪蕾

审定:李军晶

以上文章不代表本官微观点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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