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Connor 币安交易所 2023-12-04 95 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9月8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1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的比例为0.0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8元/股,最低价为17.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30,370.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9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1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8元/股,最低价为17.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30,370.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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