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协同进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多点开花

Connor 币安交易所 2023-02-03 98 0

本报记者 李晖 北京报道

“金融+科技”协同发展的下一阶段目标正在清晰。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等八部门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从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赋能金融等七个方向给出发展目标。

去年11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获批成为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一年后,《总体方案》出炉,科创金融改革发展从一枝独秀走向多点开花,引发市场关注。

随着“把实体经济作为发展着力点”的锚点越发清晰,金融服务的目标也进一步明晰。下一阶段,金融与科技的结合应该如何开正门走正路?科创金融或许是一个可以深入探索的方向。

华东地区某隐私计算机构的一位高管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其所在机构已经在密切关注上述《总体方案》,特别是有关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方面,预期会对公司所在赛道释放利好。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科创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发展,是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将很快形成一系列新的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并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复制推广。”

聚焦构建科创金融服务体系

不同于山东省济南市在去年获批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单打独斗”,此次《总体方案》所涉及了五个城市,立足长三角并辐射中部地区。

众所周知,长三角不仅具有经济体量大、活跃程度高的特点,也是我国创新能力最强地区之一。《总体方案》制定的出发点也参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相关要求,预计在促进长三角科创金融发展及带动中部崛起方面发挥效应。

《总体方案》是在一年前八部门印发《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试点基础上发布的,其目的是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从内容看,以金融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是此次《总体方案》的主线。紧扣科技创新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科技创新赋能金融产业发展,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对接,形成与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从整体目标看,《总体方案》明确通过5年左右时间,推动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将合肥市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向记者表示,长三角科技创新活跃、金融业发达,五个城市不仅能在发展上形成协同,创新层面也各有分工——比如上海强调国际都市功能,引入外部资金和大企业,而合肥承接产业,杭州赋能中小企业,南京进行创新实践,嘉兴侧重成果转化,对接科研资源。“这种安排本身已经有效的解决了大城市集中的问题,防止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扎堆在大城市。”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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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科创金融的提法虽然较新,但金融与科技的如何协同发展却不是新概念。

在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看来,过去20年间,我国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必须看到当前在很多关键领域和环节还存在技术“卡脖子”现象。

他认为,与以往单纯推动科技和金融融合的最明显差异就在于,此次科创金融改革的重点是要推进金融、科技和产业的良性循环与互动,要从全球产业链竞争的视角,从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来推动产业链健康发展。

科创金融破题点仍在模式创新

顶层设计已经明细,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企业而言,科创金融的破题点何在?企业需要怎样的金融配套服务?金融机构又应该如何及时调整服务体系和产品?

董希淼向记者表示,“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中国银保监会也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重要的是发展围绕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他建议,可以考虑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中探索更多新路径,比如支持更多银行机构设立投资子公司,推动内部投贷联动。

记者注意到,《总体方案》的首个方向就提出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包括完善科创金融银行服务体系、丰富科创金融组织业态等。

一位国有大行杭州分支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从组织架构上看,目前很多银行都已经设立了金融科技部门甚至子公司,接下来是否会专门为科创金融改革设立事业部还有待观察。“毕竟这块业务需要尝试很多新模式,也需要协同更多内外部资源,有完全不同的考核导向。”他表示。

事实上,虽然当前银行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方面的行动并不算少,但现有支持方案仍要面对不少障碍。F40研究部副主任朱鹤此前曾深入研究当前银行“专精特新”贷款产品。他发现,目前仍然存在银行体系追求本金安全和收益确定性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确定之间的矛盾,以及中国金融体系习惯于服务大企业、为大项目给“大钱”与早期科技创新阶段需要“小钱”之间的矛盾。

想破题则需要一些模式上的创新。记者注意到,在具体的改革内容上,《总体方案》提出了多个让人眼前一亮的探索方向,比如包括探索建立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研究探索适当放宽试验区内政府投资基金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限额,适度提高投资容错率,探索基于孵化企业数量等指标的正向考核激励机制等。

前述杭州地区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在此之前,为了促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服务本地,监管部门曾对地方中小银行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跨区营业限制。此次可以看到对于科创企业特事特办的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总体方案》在很多方面提出了较为细化的支持方向,比如在科技贷款的定价机制方面,就提出了“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推广的要求。这一方式是根据信贷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在信贷周期结束时最终确定贷款的实际使用利息。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机制的运用将使得银行贷款的还本付息要求与科技企业的收入特征更为契合。

此外,也有科技类企业关注到《总体方案》强调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这一提法。有上海和杭州的隐私计算和人工智能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不排除其所在赛道会获得一些政策倾斜,但具体利好需要到各地具体实施方案中如何规划。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2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根据去年八部门相关方案规划的主要任务,细化了具体执行方案和相关责任单位。在机构改革上,就提出推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重点法人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成立科创金融事业部、科技分(支)行等科创金融专营(特色)机构。在产品创新的细化方面,提到聚焦“打造匹配科技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产品体系”,包括实施科技创新型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指导银行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有针对性制定财务管理、信贷支持等综合培植方案,提高科技创新型企业首贷获得率。此外,也明确完善人才有价评估系统和评价模型,鼓励金融机构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创新开发“人才贷”系列专属信贷产品。推动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能源、5G等项目申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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