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药品价格监管!黔南州市场监管系统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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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来,黔南州市场监管系统压实工作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囤积和哄抬药品价格、扰乱医药市场秩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具体内容如下:

加强药品价格监管!黔南州市场监管系统在行动

12月以来,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多次下发价格工作提示,要求各县(市)密切关注抗原检测、涉疫医疗药品、防护用品三类涉疫物资等关键领域和重点商品的市场动态,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根据相关指示精神,制定印发《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打击囤积和哄抬药品价格、扰乱医药市场秩序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县(市)针对7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药店(房)、诊所、网络平台等防疫物资经营单位(者)及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串通涨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加大价格巡查检查力度,执法人员重点查处药店(房)、诊所等防疫物资经营单位(者)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统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药店家次、发放提醒告诫数量、受理投诉举报情况、查处案件情况上报《黔南州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每日工作情况表》。截至12月26日,黔南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02人次,检查药店1951家次,发放提醒告诫1177份,受理投诉举报22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件。

加强药品价格监管!黔南州市场监管系统在行动

12月12日,黔南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州778家药店共544人开展价格约谈,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涉疫物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要求各药店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12月22日,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再次组织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部分零售药店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用药械保质保供暨价格提醒告诫电视电话会,进一步压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主体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尽可能满足黔南药械市场正常供应。同时,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公平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龙 左春林

编辑 何涛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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